兴宁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8月;是兴宁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;是兴宁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;核定编制2名,副主任梁应斌(主持全面工作),副主任黄晓冰。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、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研究制定兴宁区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2、统筹规划兴宁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,参与协调和评估重大信息化工程。
3、负责构建兴宁区公共信息平台,组织实施“数字兴宁”工作,推进电子政务、电子商务和电子社区建设。
4、负责组织有关信息化工作宣传、培训、技术服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5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城区信息资源的开发、利用和共享。
6、组织、协调和指导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。
7、联系自治区、南宁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,指导和协调辖区各部门、各行业开展信息化工作。
8、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、检查、验收和管理工作。负责指导信息技术引进、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。
9、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兴宁区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;会同城区财政部门审批城区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;负责管理城区财政用于扶持信息化建设的专项经费。
10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;承担兴宁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。